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三定”规定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然资源部评审备案范围内非油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
(二)承担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的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实施评估和宣传贯彻工作。
(三)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和矿产资源储量评价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转化工作。
(四)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法规、政策制度研究。
(五)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研究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承担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矿产资源利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七)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内设办公室、评审处和科技处,人员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管理机构人员编制4名,内设业务机构人员编制8名。